为了便于大家在日常生活中遇到问题更好的学习参考,我们结合律师们日常工作中经常接到的劳动争议和工伤类纠纷相关问题咨询,对日常更新维护的一问一答分类进行整理汇编,以供大家学习探讨。
Q&A
Q、自然人是否可以作为用人单位?
A:不能。在我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动主体作了特殊的限定,实质上出现了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的二元立法体制。《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劳动合同中的用人主体必须是单位,即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经济组织,排除了自然人之间的劳动恭喜。
Q、农民工能否适用《劳动合同法》?
A:能。《劳动合同法》调整的劳动者并未将农民工排除在外。但是依据目前的政策,社保待遇和住房公积金待遇是有区别对待的。
Q、用人单位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劳动争议,怎么写被告?
A:个体工商户:字号+登记业主(实际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企业+投资人。
Q、用人单位的分支机构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法》中所称用人单位?
A:关键是看分支机构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如果取得则可以独立招用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否则只有在获得授权的情况下才能招用劳动者,而不能独立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Q、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与其受雇人员之间的关系如何认定?
A: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将用人单位或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挂靠方式应当将用人单位和营业执照出借方列为当事人。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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